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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扬州药品检验所主要职责
1、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》、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标准》、《卫生部药品标准》和GB、GB/T、YY、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标准等为法定检验依据,对本辖区各药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监督检验及仲裁,对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进行质量检验。
2、根据抽检计划进行抽样检测,提供省、市药品质量公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。
3、指导本辖区各县、市(区)药品检验所及本市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、经营、使用部门检验机构的业务技术工作。
4、担负本辖区各县、市(区)药品和医疗器械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。
5、开展有关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和检验技术方面的科研工作。
地址:扬州市秋雨东路29号
邮编:225009
电话:8786195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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